武漢市經開區對通過新知識產權認證,一次性給予3萬元的獎勵!
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武漢經開區知識產權獎補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園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21〕1號)、《武漢經開區進一步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辦法》(武經開規〔2021〕9號)》,現啟動2023年武漢經開區知識產權獎補資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獎補對象、標準、申報條件及材料
一、激勵知識產權創造
(一)對上年獲得國內外發明專利授權(包括通過PCT及其他途徑在境外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的單位,給予其獲得該專利權所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50%的資助。已獲得國家、省、市資助的,不再進行重復資助。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同一件專利多個國家授權,視為一件。專利有多個專利權人的,以第一專利權人為準。
3、申報材料:
(1)國內外專利證書首頁;
(2)繳納官方費用的支付憑證(國內授權含申請費、實質審查費和公布印刷費;國外授權含申請費、檢索費、審查費等);
(3)國外授權需提供全套資料翻譯文本;
(4)《武漢經開區國內外發明專利獎補申報表》。
(二)對上年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100萬元/項、20萬元/項、10萬元/項的獎勵,對上年獲得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項、10萬元/項、5萬元/項的獎勵;對上年獲得省政府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發明人獎的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項、10萬元/項、10萬元/項的獎勵;對上年獲得省高價值專利大賽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項、5萬元/項、3萬元/項的獎勵。獲得以上獎勵的單位可適當對獲獎專利發明人給予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獲得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獲得省政府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發明人獎;獲得省高價值專利大賽金獎、銀獎、優秀獎。
3、申報材料:
(1)獲得上述獎項的官方證明材料或獲獎證書;
(2)《武漢經開區專利獎獎補申報表》。
(三)對上年新獲得國家主管部門納入“馳名商標”保護的單位,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對上年按照《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議》一次在5個及以上國家成功注冊商標的企業,按1000元/件給予獎勵;對連續兩年推動商標品牌建設并加以運用推廣,且擁有有效注冊商標量達到50件、100件、200件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1)馳名商標認定的方式以國家主管部門認定的為準;
(2)按照《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議》一次性在5個及以上國家成功注冊的商標為一件商標;
(3)連續兩年推動商標品牌建設并加以運用推廣的時間段,是指2021年、2022年兩個自然年度內有推動商標品牌建設并加以運用推廣相關工作;
(4)在此政策執行期間,同一企業針對此條款(對連續兩年推動商標品牌建設并加以運用推廣,且擁有有效注冊商標量達到50件、100件、200件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的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
3、申報材料:
(1)國家主管部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官方證明材料;
(2)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頒發的《國際商標注冊證》或者其他等同的授權材料;
(3)連續兩年推動商標品牌推廣運用(廣告宣傳、商標實際運用等)相關證明材料以及50件以上的《商標注冊證》;
(4)《武漢經開區商標獎補申報表》。
(四)對上年以集體商標或者證明商標形式成功注冊地理標志的單位,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規范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并設有產品專用包裝的持證單位,正常經營期間,每年給予3萬元的獎勵。對上年獲得省地理標志大賽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5萬元/項、3萬元/項、1萬元/項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以集體商標或者證明商標形式成功注冊地理標志;
(2)申報單位正常經營期間規范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并設有產品專用包裝;
(3)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省地理標志大賽金獎、銀獎、優秀獎。
3、申報材料:
(1)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成功注冊地理標志的官方證明材料;
(2)申報單位存在并繼續運營,擁有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包裝實物圖片或照片等相關證明材料;
(3)獲得省地理標志大賽獎項的官方證明材料或獲獎證書;
(4)《武漢經開區地理標志獎補申報表》。
(五)對上年進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的企業,給予2000元/件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
3、申報材料:
(1)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
(2)《武漢經開區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獎補申報表》。
(六)對上年主持制(修)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中融合了標準必要專利的單位,每項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60萬元、4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的專利作為標準必要專利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應現行有效,標準的發布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標準必要專利應是已授權并為有效狀態,且申報主體為該專利第一權利人。
3、申報材料:
(1)國際標準:
①發布的含有標準必要專利的標準文本;
②相關專利證書。
(2)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
①發布的含有標準必要專利的標準文本;
②已披露的專利清單;
③相關專利證書。
(3)團體標準:
①發布的含有標準必要專利的標準文本(全文公開);
②標準必要專利的實施證明材料(原則上不少于5家);
③相關專利證書。
(4)《武漢經開區標準必要專利獎補申報表》。
二、促進知識產權運用
(七)企業以知識產權(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貸款或以知識產權(專利權、商標權)和其他資產組合質押貸款,組合質押貸款明確知識產權質押所占的貸款額度,并按期(在上年)償還貸款利息的,按照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0%給予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貼息資助,單個企業的年度貼息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60萬元。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償還貸款利息)。
2、申報條件:
(1)企業以其擁有的專利權、注冊商標專用權為質押獲得貸款;
(2)企業以知識產權(專利權、商標權)和其他資產組合質押貸款,組合質押貸款應明確知識產權質押所占的貸款額度;
(3)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已辦理知識產權質押登記手續;
(4)通過知識產權(專利權、商標權)質押獲得貸款并已按期還清利息。
3、申報材料:
(1)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證;
(2)相關專利證書、商標證書;
(3)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質押合同、貸款合同、銀行進帳憑證、還款憑證、利息支付清單等;
(4)《武漢經開區知識產權(專利、商標)質押貸款貼息申報表》。
(八)鼓勵以知識產權為載體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對具有創新性且形成一定示范效應的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按照實際發行金額的2%給予發行主體一次性獎勵,單個發行主體每年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實現融資的企業,按照實際融資成本的50%給予資助,每筆融資資助期限最長3年,單個企業每年可申請1筆融資資助,每年資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1)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的期限要求不得低于1年(含1年期),票面利率按照市場化發行方式確定;
(2)實際發行金額是指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累計發行額度的總和;
(3)實際融資成本是指知識產權證券化發行成功后,參與企業實際融資額度的總和。
3、申報材料:
(1)金融主管部門批準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的相關批復等證明材料;
(2)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計劃說明書或募集說明書;
(3)知識產權證券化發行主體實際發行金額的相關憑證材料;
(4)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到賬憑證(融資合同、融資資金撥付憑證及還款憑證和付息憑證等融資相關證明材料);
(5)相關專利證書、商標證書;
(6)《武漢經開區知識產權證券化獎補申報表》。
(九)對上年已開展專利信息利用(含專利導航、專利預警、專利布局分析、專利評議)的企業,按照實際支付給服務機構費用的50%給予資助,每個項目資助最多不超過20萬元,同一企業一年只能享受一次。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2、申報條件: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開展專利信息利用項目并形成相關研究報告;
(2)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服務機構相關委托費用的支付;
(3)企業選擇合作的機構應為武漢經開區內服務機構。
3、申報材料:
(1)與服務機構簽署的合同及專利信息利用相關研究報告;
(2)企業已支付給服務機構相關委托費用的支付憑證;
(3)選擇合作服務機構的資質證明相關材料;
(4)《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專利信息利用項目申報表》。
(十)對購買使用專業專利數據庫服務連續滿2年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的獎勵。
1、獎補時段:截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購買并使用專業專利數據庫服務連續滿2年,且滿2年的時間是指截至2022年12月往前推兩年及以上;
(2)同一企業同時購買使用多個數據庫,僅一次性享受2萬元獎勵。在此政策執行期間,同一企業針對此條款最高獎勵不超過2萬元。
3、申報材料:
(1)購買專業專利數據庫連續滿2年的合同及支付憑證;
(2)數據庫使用或后臺記錄截圖;
??? (3)《武漢經開區企業購買使用專業專利數據庫服務獎補申報表》。
三、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十一)對上年企業作為原告(或請求人)主動維權,解決國內外知識產權(專利、商標、地理標志)侵權糾紛,經法院判決或裁定勝訴的,按照案件實際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公證費等相關費用的50%給予資助,國內每個案件最高不超過20萬元,國外每個案件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經法院判決或裁定勝訴;
(2)國外維權案件是指管轄地在中國(含港澳臺)以外的維權案件。
3、申報材料:
(1)國內外法院勝訴判決或裁定書(國外案件需提供中文翻譯文本);
(2)繳納的各項相關費用支付憑證;
??? (3)《武漢經開區企業國內外知識產權(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維權勝訴案件獎補申報表》。
(十二)對上年企業入選湖北省企業知識產權海外護航工程的,按照70%給予配套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入選湖北省企業知識產權海外護航工程。
3、申報材料:
(1)入選湖北省企業知識產權海外護航工程的官方證明材料;
??? (2)《武漢經開區入選省企業知識產權海外護航工程獎補申報表》。
(十三)對上年入選省、市級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3萬元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入選省、市級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
3、申報材料:
(1)入選省、市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的官方證明材料;
(2)《武漢經開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獎補申報表》。
四、加強知識產權管理和人才培養
(十四)對上年新通過知識產權貫標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萬元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首次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獲得《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申報材料:
(1)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武漢經開區國家級知識產權貫標認證獎補申報表》。
(十五)對上年新入選省知識產權雙創服務基地的單位,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入選省知識產權雙創服務基地。
3、申報材料:
(1)入選省知識產權雙創服務基地的官方證明材料;
(2)《武漢經開區省知識產權雙創服務基地獎補申報表》。
(十六)對上年企業培養或引進專利管理工程師、專利管理高級工程師的,分別給予企業1萬元/人、2萬元/人的獎勵;對上年企業培養或引進知識產權師、高級知識產權師、正高級知識產權師的,分別給予企業1萬元/人、2萬元/人、3萬元/人的獎勵;對上年企業培養或引進專利代理師(人)的,給予企業1萬元/人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 (1)企業培養專利管理工程師、專利管理高級工程師、知識產權師、高級知識產權師、正高級知識產權師、專利代理師(人)的證書或官方證明材料須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獲得;
(2)企業引進專利管理工程師、專利管理高級工程師、知識產權師、高級知識產權師、正高級知識產權師、專利代理師(人)的有效用工合同須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簽訂;
(3)在此政策執行期間,同一人針對此條款只能享受一次。
3、申報材料: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培養或引進專利管理工程師、專利管理高級工程師、知識產權師、高級知識產權師、正高級知識產權師、專利代理師(人)的證書或官方證明材料;
(2)企業與該員工簽訂的有效用工合同及為其繳納的2023年6月30日前近三個月及以上的區內社保相關證明材料;
(3)《武漢經開區企業培養引進專業知識產權人員獎補申報表》。
(十七)對上年企業培養或引進國家、省、市級知識產權各類人才,分別給予企業5萬元/人、3萬元/人、1萬元/人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1)企業培養國家、省、市級知識產權各類人才的證書或官方證明材料須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獲得;
(2)企業引進國家、省、市級知識產權各類人才的有效用工合同須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簽訂。
3、申報材料:
(1)國家、省、市有關部門評選或認定為知識產權各類人才的證書或官方證明材料;
(2)企業與該員工簽訂的有效用工合同及為其繳納的2023年6月30日前近三個月及以上的區內社保相關證明材料;
(3)《武漢經開區企業培養引進知識產權各類人才獎補申報表》。
(十八)對上年獲得國家知識產權教育示范、試點的學校(含高校、中小學),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上年獲得省知識產權教育示范、試點的學校(含高校、中小學),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3萬元的獎勵;對上年獲得市知識產權教育示范、試點的學校(含高校、中小學),分別一次性給予3萬元、2萬元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入選國家、省、市級知識產權教育示范、試點學校。
3、申報材料:
(1)入選國家、省、市級知識產權教育示范、試點學校的官方證明材料;
(2)《武漢經開區知識產權教育示范(試點)獎補申報表》。
五、實施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轉化工程
(十九)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的專利組合(含發明、實用新型專利)以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含獨占、排他實施許可)形式向企業輸出的,一次性達到5件、10件、50件、100件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區內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
(2) 專利實施許可的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后辦理備案手續,并取得《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
(3)專利轉讓的須在項目申報前完成專利著錄事項變更;
(4)完成專利轉讓、許可,應以有實際收益(合同、票據等)為證明;
(5)當年度同一單位針對此條款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3、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完成專利權轉讓、實施許可的證明材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專利轉讓、實施許可項目統計數據和相關合同復印件,轉讓許可費用的相關支付憑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專利著錄變更資料等);
(2)《武漢經開區知識產權轉化獎補申報表》。
(二十)對擁有維持年限超過5年的發明專利,在海外有同族專利權的發明專利、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明專利,開展知識產權運營(許可轉讓、轉化實施、質押融資)的專利,獲得各級知識產權獎項的專利、標準必要專利、維護自身知識產權合法權益維權勝訴的專利、被宣告專利權無效且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定維持全部或部分權利有效的專利,符合以上一條及以上,且授權專利達到10件、20件、50件、100件的單位,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5萬元、50萬元的獎勵。
1、獎補時段:截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1)維持年限超過5年的發明專利是指授權日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且一直維持有效;
(2)多次申請、多次公布或批準的內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一組專利視為一件同族專利;
(3)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明專利,其專利分類號應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與國際專利分類參照關系表(2021)(試行)》可查詢;
(4)開展知識產權運營(許可轉讓、轉化實施、質押融資)的專利請參考第(十九)條或第(七)條申報條件;
(5)各級知識產權獎項的官方證明材料或獲獎證書復印件;
(6)標準必要專利請參考第(六)條申報條件;
(7)維護自身知識產權合法權益維權勝訴的申報主體可為原告或被告;
(8)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結論為維持專利權全部或部分有效;
??? 參與上述申報的專利,截止申報日前專利權為有效狀態。在此政策執行期間,同一單位針對此條款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3、申報材料:
(1)擁有1件或1件以上維持年限超過5年的發明專利的證書首頁、年費繳納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或海外有同族專利權的發明專利的相關證明材料;或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明專利的相關證明材料;或開展知識產權運營(許可轉讓、轉化實施、質押融資)的專利的相關證明材料;或獲得各級知識產權獎項的專利的相關證明材料;或標準必要專利的相關證明材料;或維護自身知識產權合法權益維權勝訴的專利的相關證明材料;或被宣告專利權無效且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定維持全部或部分權利有效的專利的相關證明材料;
(2)10件及以上專利(國內外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證書首頁;
(3)《武漢經開區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獎補申報表》。
(二十一)對上年有效推動高價值專利組合實現轉化、許可等多種方式運營,且獲得國內外發明專利授權不低于20件、PCT專利申請不低于20件的單位,給予50萬元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推動高價值專利組合實現轉化、許可等多種方式運營;
(2)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國內外發明專利授權不低于20件且PCT專利申請不低于20件。
3、申報材料:
(1)有效推動高價值專利組合運營的相關證明材料(專利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產業化等項目統計數據和相關合同,費用或銀行流水證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專利著錄變更資料);
(2)國內外發明專利證書首頁;
(3)PCT申請受理文件;
(4)《武漢經開區高價值專利組合運營獎補申報表》。
六、實施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程
(二十二)對上年新獲批的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獲批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
3、申報材料:
(1)新獲批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的官方證明材料;
(2)《武漢經開區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獎補申報表》。
(二十三)對承擔“卡脖子”關鍵核心專利技術攻關,入選過國家、省、市各類知識產權項目(獎項),通過知識產權貫標認證,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0件,PCT(國際專利申請)達到5件,開展知識產權運營(許可轉讓、轉化實施、質押融資),開展專利信息利用,擁有標準必要專利,有知識產權侵權勝訴案件,擁有國家主管部門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對符合以上3項、5項、7項條件的,分別認定為區知識產權“潛力型企業”、“成長型企業”、“引領型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2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1、獎補時段:截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1)承擔“卡脖子”關鍵核心專利技術攻關的官方證明材料;
(2)入選過國家、省、市各類知識產權項目(獎項)的官方證明材料;
(3)通過知識產權貫標認證且為有效狀態;
(4)截至申報日前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0件;
(5)截至申報日前PCT(國際專利申請)達到5件;
(6)開展知識產權運營(許可轉讓、轉化實施、質押融資)的專利請參考第(十九)條或第(七)條申報條件;
(7)開展專利信息利用請參考第(九)條申報條件;
(8)擁有標準必要專利請參考第(六)條申報條件;
(9)有知識產權侵權勝訴案件的申報主體可為原告或被告;
(10)馳名商標認定的方式以國家主管部門認定的為準;
參與上述申報的知識產權有效狀態應持續至截止申報日前專利權為有效狀態。在此政策執行期間,同一單位針對此條款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 3、申報材料:
(1)承擔“卡脖子”關鍵核心專利技術攻關的相關證明材料;
(2)入選過國家、省、市各類知識產權項目(獎項)的官方證明材料;
(3)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4)有效發明專利10件及以上的專利證書首頁及繳費證明;
(5)PCT申請受理文件及繳費證明;
(6)開展知識產權運營(許可轉讓、轉化實施、質押融資)的相關證明材料;
(7)開展專利信息利用的相關證明材料;
(8)擁有標準必要專利的相關證明材料;
(9)有知識產權侵權勝訴案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10)擁有國家主管部門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的相關證明材料;
(11)《武漢經開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獎補申報表》。
七、實施知識產權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二十四)對在本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的具有專利代理資質的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其分支機構(分公司)代理本區內單位的發明專利申請且在上年獲得授權的,達到10件、50件、100件、200件的給予服務能力提升獎勵,分別給予3萬元、15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須是在本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的具有專利代理資質的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其分支機構(分公司);
(2)須是代理本區內單位的發明專利申請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獲得授權,數量達到10件及以上。
3、申報材料:
(1)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其分支機構(分公司)專利代理資質證明材料;
(2)代理區內單位的發明專利證書首頁;
(3)《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專利代理機構服務能力提升獎補申報表》。
(二十五)對在本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的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其分支機構(分公司)連續三年給予房租(不含物業、水電等及其它稅費)資助,每年資助額度為實際支付費用的80%,且最高不超過30萬元。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須是在本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的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其分支機構(分公司);
(2)連續三年是指以享受補貼之日起連續三年期內,以實際租賃月份享受補貼;
(3)正常開展業務,有主營業務收入;
(4)有實際辦公場地(工位除外),員工不少于3人(含3人),且有為其繳納的2023年6月30日前近三個月及以上的區內社保相關證明材料;
(5)房租繳納均應有支付憑證,且房租合同、支付憑證須與申報單位一一對應;
(6)同一單位同一空間已享受房屋補貼,不再重復享受補貼;
(7)當年度同一單位針對此條款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
3、申報材料:
(1)辦公場地租賃合同及相關費用支付憑證;
(2)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實質性開展區域內業務的相關證明材料(現場人員辦公照片、服務企業的證明材料等);
(3)聘用3人以上(含3人)工作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人員名單以及為其繳納的2023年6月30日前近三個月及以上的區內社保相關證明材料等);
(4)《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房租獎補申報表》。
(二十六)對在本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的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其分支機構(分公司)引進應屆大學生就業,給予3000元/人的獎勵;對上年培養或引進專利代理師(人)的,給予1萬元/人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1)應屆大學生(本科及以上)的畢業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培養專利代理師(人)的資格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須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獲得;
(3)引進專利代理師(人)的有效用工合同須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簽訂,在此政策執行期間,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
3、申報材料:
(1)應屆大學生(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明材料;
(2)國家專利代理師(人)資格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
(3)機構(分公司)與該員工簽訂的有效用工合同及為其繳納的2023年6月30日前近三個月及以上的區內社保相關證明材料;
(4)《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培養引進人員獎補申報表》。
(二十七)對國內知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將總部(含武漢總部)設立或遷入本區的,經認定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獎勵。對入選國家級品牌服務機構、知識產權評議、信息服務機構、運營服務機構的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1)對設立或遷入的國內知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總部(含武漢總部)須是在本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2)設立總部的,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員工人數應達到100人以上,其中持有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專利代理資格證等知識產權相關資質人數應達到50人以上。按照當年在武漢經開區納稅額進行等額獎勵,最高獎勵100萬元;
(3)設立武漢總部的,員工人數應達到50人以上,其中持有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專利代理資格證等知識產權相關資質人數應達到30人以上,同時在武漢經開區繳納社保的人數應不低于50人。按照當年在武漢經開區納稅額進行等額獎勵,最高獎勵50萬元;
(4)申報年度內應實現年專利代理量1萬件以上(其中發明專利代理量達到5000件以上);
(5)無不良記錄或被有關部門納入黑名單;
(6)對入選國家級品牌服務機構、知識產權評議、信息服務機構、運營服務機構的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須是在本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3、申報材料:
(1)國內知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將總部(含武漢總部)設立或遷入本區的相關證明材料(落戶本區、資質證明、人員名單、與員工簽訂的有效用工合同及為其繳納的2023年6月30日前近三個月及以上的區內社保相關證明材料等);
(2)入選國家級品牌服務機構、知識產權評議、信息服務機構、運營服務機構的相關證明材料;
(3)《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知名(品牌)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獎補申報表》。
八、總括性配套條款
(二十八)對上年獲得國家、省、市立項獎勵(含資助、補貼)的知識產權項目(不含專利授權資助),明確要求配套的,按照要求比例配套;沒有明確配套比例的,經認定后分別按照國家、省、市立項獎勵的40%、30%、20%給予資金配套獎勵,最高分別不超過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
1、獎補時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報條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國家、省、市立項獎勵(含資助、補貼)的知識產權項目。
3、申報材料:
(1)國家、省、市立項獎勵(資助、補貼)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2)《武漢經開區知識產權項目配套獎補申報表》。
第二部分? 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于10月31日前進入武漢經開區政府門戶網站,點擊武漢經開區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入口,進行網上注冊和提交電子申報資料(蓋章掃描PDF文件)。
(二)接到提交紙質材料短信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蓋章版紙質材料2份至武漢經開區東風大道88號市民服務中心一樓大廳57號政策兌現窗口,后續程序將由我區內部流轉。
(三)區科技創新局負責政策解釋和申報資料實質性審核;各園區根據部門審核意見進行終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將資金撥付給各申報單位。
第三部分? 有關要求
(一)申報單位需認真理解《武漢經開區進一步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辦法》(武經開規[2021]9號)中“就高不重復”,“誠信守諾”的原則要求,并在獲得獎勵后履行至少5年不遷離注冊地址、不改變在本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不變更統計關系的承諾。
(二)本通知所稱“單位”包括企業、專利代理機構、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中小學、組織等各類機構。企業是指在本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且專利授權地址在本區范圍內的企業;專利代理機構是指在本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的具有專利代理資質的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其分支機構(分公司);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中小學、組織等是指在本區注冊且專利授權地址在本區范圍內的事業單位和民辦機構。
(三)申報單位應提供真實的證明材料,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惡意騙取獎勵資金的情節,收回全部獎勵資金或扣除其他應發放資金,取消申報資格并在五年內不予受理知識產權相關獎勵申報,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四)申報單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相應處理。
(五)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同一事項或同一項目,省、市、區出臺更優惠政策和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不重復執行,對通過本區“一事一議”享受的同類事項不重復享受。
(六)新世紀認證本通知實施過程中,因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相關規定調整而產生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為準。本區原有知識產權政策相關申報通知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執行。
第四部分? 聯系人及電話
(略)
武漢經開區科技創新局
2023年8月16日
電話:400-016-9000
郵箱:post@bcc.com.cn
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廣渠門內大街45號D座5層